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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南京12月4日電 (楊顏慈)12月4日,是我國第一個國家憲法日。當天,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正式組建成立,將原本分在在各個審判部門的環境資源案件全部集中審理,主要包含與環境資源保護有關的行政、刑事、民事、非訴行政執行案件。
  隨著工業化和城市化的大規模發展,由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所造成的環境破壞現象日益成為社會矚目、公眾關切的社會問題。然而環境執法、環境司法現狀仍存在不能迅速妥當回應公眾呼聲與需求的薄弱環節。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劉建功表示,過去此類案件被分散在全省各基層法院和不同審判部門,導致難以把握環境案件審判規律,難以培養出適應環境案件特點的專業法官團隊,導致出現工作瓶頸。
  “比如在2013年,全省各級機關接到的環境信訪投訴量高達5萬件,然而法院全年受理的各類一審環境案件僅為85件,這與環境資源案件審判專業化程度不足也有一定關係。”
  在這樣的背景下,江蘇省從2014年度開始在全省範圍內推進將環境刑事案件、環境民事案件和環境行政案件劃歸在同一個審判庭審理的”三合一”集中審判改革,推行環境資源案件專業化審判,並確定了全省31家基層法院集中承擔區域內環境資源案件的審理工作。
  據統計,2014年1-10月,江蘇省各級法院受理一審環境形式案件65件,超過2004年至2013年十年全部案件的總和;受理一審環境民事案件152件、一審環境行政案件41件,與去年全年相比都增加了兩倍。
  劉建功認為,今天環境資源審判庭的組建是“三合一”集中審判改革水到渠成的發展結果。由於資源案件往往系列性地牽涉到法院審判各個領域,建立專門的審判庭,有助於在一個審判部門形成對整個環境事件的整體認識,避免出現不同審判部門認識角度不一帶來的裁判尺度差異問題。
  據悉,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組建了8人的專業團隊成立環境資源審判庭。劉建功表示,在短期內看來,環境訴訟案件呈現逐年上升的趨勢,對於基層法官來說工作量也將增加。但成立該審判庭的初衷是希望提升環境資源審判整體司法能力與全社會對環境事業的支持度參與度,使得長遠來看,在社會各界壓力下,環境污染案件會越來越少。
  此外,當天下午,泰州1.6億元天價環境公益訴訟案即將二審,成為該審判庭成立後受理的第一起案件,由江蘇省法院院長許前飛親自擔任審判長。(完)  (原標題:江蘇組建環境資源審判庭 開審天價環境公益訴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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